型材截面檢測應從圖面尺寸及可觀察表面出發,再選擇輪廓感測器、安裝方式及擬合規則。本篇為候選工程方案,不報告已建成的檢測設備、客戶驗收或已驗證精度。雷射三角測量可能存在照射或觀察不到的區域,不能預設單一視角覆蓋全部內外輪廓。
先確認尺寸是否可測
提供截面圖、材料與表面狀態、尺寸公差、基準、工件姿態及運動條件。檢查深槽、遮蔽和反光區域,分別標示可直接觀察、需要調整視角和目前不可觀察的尺寸。需要多個視角時,另行評估座標關聯、安裝和標定任務。
處理鏈與模組分工
| 模組 | 候選處理 | 交付與驗證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輪廓採集 | 接收輪廓、時間、單位和有效狀態 | 介面、範例資料及遺失記錄 |
| 品質檢查 | 標記斷線、飽和、離群點和覆蓋不足 | 品質規則及無效樣本 |
| 基準定位 | 按圖面建立截面位置與方向 | 基準定義和定位異常 |
| 幾何擬合 | 在指定區域擬合直線、圓弧等特徵 | 參數、殘差和參與點 |
| 尺寸判定 | 以尺寸定義計算並比較公差 | 結果、規則版本和複核記錄 |
擬合與判定保留異常分支
濾波和擬合可能改變邊緣與細小幾何特徵。保存處理前輪廓、參數和參與擬合的點,避免透過平滑來掩蓋實際尺寸變化。點數不足、覆蓋不足或基準不成立時,輸出待覆核或無效狀態,具體處理按業務約定;不強行輸出合格尺寸。
分別驗證測量和設備流程
先與約定參考方法核對代表性工件,再依尺寸、位置、表面及溫度分組驗證。運動測量還需核對觸發、採樣位置、速度變化和輪廓完整性。設備連續運轉、異常恢復及上位機介面單獨驗收,不能由一次靜態尺寸對照取代。雷射線提取與標定機制可參考廠商技術說明,不據此認定指定感測器或整機已經通過。
交接清單
依合約約定交付採集適配、標定及配方文件、尺寸定義、演算法配置、範例資料、建置說明及測試記錄。逐項登記不可觀察尺寸和未完成測試。目標誤差、節拍及最終設備配置,應在輸入資料及試行驗證後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