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覺資料採購應分別約定影像、來源記錄、產生參數、標籤和品質檢查。圖片數量只說明依約定口徑統計了多少圖檔,不能獨立證明標籤完整、模型可訓練或現場效果已提升。
交付物依內容分別列項
| 交付物 | 需要明確 | 不能據此直接認定 |
|---|---|---|
| 擷取影像或視頻 | 採集設備、場景、格式、時間和原始範圍 | 已覆蓋所有現場條件 |
| 合成或增強樣本 | 來源、生成方法、參數與批次 | 等同真實現場分佈 |
| 類別資訊 | 類別定義、欄位意義和確認方式 | 已有目標位置或像素標註 |
| 檢測、分割或字元標註 | 標註類型、規則、版本與檢查方法 | 模型訓練或部署已通過 |
| 品質檢查記錄 | 檢查項、抽樣方式、異常與處置 | 已證明目標模型效果 |
來源、用途和許可分別核對
保留採集或產生來源,以及允許使用、處理和交付的範圍。許可與授權以各來源的具體資料為準,拿到文件不能自動解釋為具有所有後續用途的權限。涉及客戶現場或可識別資訊時,依約定控制可公開內容。
先做小範圍範例驗收
先確定目標任務與標籤規範,再驗收代表性範例。檢查檔案是否可讀、格式與尺寸是否符合約定、標籤是否對應影像、類別意義是否一致,以及元資料能否說明來源和版本。對於未確認的標籤或覆蓋範圍,登記為待處理項。
資料驗收與模型評估分開記錄
資料交付可依完整性、品質、覆蓋和標註一致性驗收。模型效果也需要明確訓練、驗證和獨立測試資料、版本及指標。沒有對應測試時,不把合成圖片交付寫成模型訓練完成或效能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