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覺闆卡採購需要同時管理設計資料、實體樣板和運行軟體。這三類成果的完成條件不同:資料可以進入評審,樣板可以進入上電檢查,採集軟體則需要在指定版本和設備上進行驗證。合約中的「交付相機電路板」不足以說明各階段實際交付什麼。

依成果類型建立清單

成果 需要約定的內容 驗證依據
設計資料 介面定義、原理圖、裝置清單及約定的製造資料 版本、評審記錄與介面核對
實物樣板 數量、闆卡版本、組裝配置與隨附線纜 收貨記錄、上電與基本介面檢查
運作軟體 BSP、設備樹、驅動、擷取範例與建置說明的具體範圍 對應版本的建置、啟動與擷取記錄
整合資料 參數、日誌、已知問題與復原方法 可複現的配置和約定測試

在報價前確認輸入和責任

明確目標相機、運算平台、介面訊號、電源條件、安裝尺寸和目標擷取模式。客戶已有的軟體、供應商二進位組件及擬開發部分分別列明。原理圖可編輯原始檔、製造文件、軟體原始碼及第三方元件的授權範圍需逐項約定,不能由文件名稱推定已取得轉授權。

設計變更應關聯樣板和軟體

連接器、供電、時鐘或感測器變更後,重新核對受影響的卡版、裝置樹和驅動。 Linux核心的設備樹使用說明將設備樹用於描述硬體;它不能取代實體核對或實現尚不存在的驅動。

分階段記錄完成狀況

设计评审、样板到货、上电、原始帧采集和业务集成分别记录结果。缺少測試條件的功能保留待驗證狀態。本文提供采购范围整理方法,不表示某种相机、板卡或操作系统已经完成适配。

相關服務:視覺硬體與嵌入式技術、專案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