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先評估軟體存取與演算法工作,但範圍取決於特定型號、韌體、介面、資料和許可。已有感測器不等於已經開放全部原始數據,也不表示無需安裝、標定或現場驗證。是否只涉及軟體,應根據實際輸入和目標功能確定。
先確認設備能輸出哪一層數據
| 可獲得數據 | 可評估的軟體工作 | 仍需核對 |
|---|---|---|
| 原始影像 | 雷射條紋提取及影像品質檢查 | 像素格式、曝光、幾何與標定條件 |
| 像素條紋位置 | 位置篩選與幾何轉換 | 座標定義、有效標記及標定資料 |
| 工程單位幾何輪廓 | 輪廓篩檢、幾何擬合和尺寸計算 | 單位、座標、設備標定和有效範圍 |
| 已計算尺寸 | 結果解析、規則與業務對接 | 原設備演算法定義和異常狀態 |
接入資料怎麼提供
提供完整型號、韌體、協議或SDK、目標系統、授權條款、原始輸出樣本及現有程序。記錄時間、序號、單位、座標、無效值和錯誤碼的意思。不能只根據一張顯示截圖推定資料介面和精確度。
哪些工作不能預設包含
設備未開放原始影像時,不承諾重新實現像素級提線。缺少標定資料或安裝關係時,不把收到的像素直接當成實際尺寸。第三方庫分發、驅動修改、硬體改造及新增設備支持,應分別確認範圍及權利。
軟體完成後怎樣驗收
先驗證協定解析與資料完整性,再用約定工件、參考方法及工作條件驗證尺寸及業務流程。斷連、無效資料、參數變化和恢復分別檢查。廠商雷射提線與標定說明可協助區分影像與公制數據,不作為任何現有裝置已驗證相容的證據。